+发表新主题
matelove 发布于2006-8-17 10:13 27 次浏览 2 位用户参与讨论
跳转到指定楼层

2004年11月政府派工作组到我厂搞国有企业改制,把生产区的厂房设备(130余亩)以1200万元卖给了私人.企业职工以700多元/1工龄已买断.昨天工作组又通知我们:职工宿舍区要进行旅游开发.第一期工程是我居住的东宿舍区(大院里有80多户人家)要我们先搬走(给房租补贴150-200/月),以后在其他地方做好房子再还面积.我们虽然都是房改房,但都有合法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就此我有几个问题盼网友们帮我出出主意:
1.政府如此做合法吗?   2.我们还不知道开发商是谁,工作组有权要我们搬家吗?3.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4.生活区的幼儿园.小学校.工会楼.食堂,洗澡堂等职工公共设置的产权属于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已有2人评论

pd_bq 发表于 2006-8-17 10:35:56
这些问题是最难纠缠的。因为拆迁问题引起民变的事件曾经引起高层很大关注,因此新一代领导人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得民心的举动。但这方面立法显然很落后的,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不会有吧。估计只有职工们团结起来,搞出一点动静,政府才能重视你们。中国的很多问题都是这样才能解决的,你没有声音就没人给你公正,声音大一些受到的关注便大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okayeah 发表于 2006-8-17 11:47:30
这里搞技术的多,可能出不了好的注意,建议海哥去其他网站或论坛求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碧波制图网 Stonespider

Copyright © 2021-2023 Kangli Wu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5( 苏ICP备18011607号-1 )

快速
回复
返回
列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