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将工厂或矿区的爆炸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 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1、 区域类别选择防爆电气设备型式
ICC60079-15 美国电气法NEC500 GB50058-92 GB3836.15-2000
0区 ia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和电路
1区 隔暴型,能承受2个故 d,p,e,(慎用) d,p,e(仅限于接线盒、
d,p,e,i,q,o,m 障的本安型,通风型 i,q,o,m 箱,单插脚荧光灯等)
i,q,o,m
2区 (1)1区用设备 (1)1区用设备 (1)区用设备 (1)1区用设备
(2)“n”型 (2)“n”型 (2)“e”型 (2)“n”型
(3)正常工作中不产 (3)正常工作中不产
生火花设备 生火花设备
注1: 对于标有“S”的特殊型设备,应按照设备上表明的区域类型选用,并注意安装和使用的特殊
条件。
注2: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允许在1区中使用的“e”型设备仅限于:
a)在正常运行中不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接线盒和接线箱,包括主体为“d”或“m”
型、接线部分为“e”型的电气产品。
b)配置有合适热保护装置(GB3836.4附录D)的“e”型低压异步电动机(启动频繁和环境条
件恶劣者除外)。
c)单插头“e”型荧光灯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和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2、 根据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选取防爆电气设备型式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其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可能出现的任何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选型。
防爆电气设备和环境温度-20℃~+40℃(如果电气设备标志了温度范围,设备只能在这个范围内使用)。
温度组别、表面温度和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
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 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 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
T1 450℃ >450℃
T2 300℃ >300℃
T3 200℃ >200℃
T4 135℃ >135℃
T5 100℃ >100℃
T6 85℃ >85℃
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指在爆炸性 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指在爆炸性气
气体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最高 体环境中出现的气体或蒸气的引起燃
表面温度,且该温度须低于该危险场 烧的温度,是气体和蒸气本身的特性,
所出现的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 根据GB3836.1-2000。
3、 场所中气体/蒸气分类/分级与允许使用设备类别/关系
场所中气体/蒸气分类/分级 允许使用设备类别/关系
ⅡA(例如:丙烷、戊烷、苯,汽油、乙醇、乙醛、丙酮、甲胺) ⅡA、ⅡB或ⅡC
ⅡB(例如:乙烯、二架醚、焦炉煤气等) ⅡA、ⅡB
ⅡC(例如:氢气、乙炔和二硫化碳) ⅡC
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GB3836.2和GB3836.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隔爆型“d”和增安型“e”》的规定,其防爆标志为Ex e Ⅱ T4,适用于可能具有温度组别为T1~T4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二区场所。在外壳明显部位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附件防爆标志为“Ex e Ⅱ T4”,其含义为Ex e ⅡB T4
防爆标志格式:
Ex :防爆标记
(ia): 防爆等级
ⅡB: 气体组别
T4 :温度组别
•防爆等级说明:
ia等级:
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2.0;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5;
二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0。
正常工作时,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气密外壳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数。
ib等级:
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2.0;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5。
正常工作时,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或气密外壳保护,并且有故障自显示的措施,一个
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0。 |